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严禁制售 " *** 酒 " 的公告》明确," *** 酒 " 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 *** 酒 " 为假冒伪劣酒品。

“特供酒”范围明确,从6个方面严禁制售

《公告》强调,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六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 " *** 酒 " 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 " *** "" 专供 "" 内供 " 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 " *** "" 专供 "" 内供 " 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严禁违法设计、 *** 、 *** 、发布含有 " *** "" 专供 "" 内供 " 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

严禁借 " *** "" 专供 "" 内供 " 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 " *** "" 专供 "" 内供 " 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 *** " *** 酒 "。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