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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交行湖北分行被罚490万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记者 | 张一诺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黔南监管分局共披露了14张罚单,剑指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交通银行黔南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经营性物业贷风险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被处罚当事人有11人,分别为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汉阳支行副行长、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总经理、湖北省分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副总经理、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员工、汉阳支行客户经理。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处以罚款490万元。

黔南监管分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交通银行黔南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违规转嫁押品评估费。吴刚,时任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行长助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黔南分行处罚款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被处罚当事人罚款5万元。

7月以来,交通银行已被罚超700万元。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24年7月5日发布的信息,2024年6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决定对交通银行泉州分行罚款100万元,主要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被挪用等。7日24日,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也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五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处罚款107.7万元。

6月,交通银行也被罚款超320万元,原因包括贷款业务违规和安全管理不足等。6月27日,泉州分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被挪用等被罚100万元;6月21日,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罚款25万元;6月7日,延边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被罚款35万元;6月3日,交通银行因安全测试存在薄弱环节、运行管理存在漏洞、数据安全管理不足、灾备管理不足被罚款160万元。

交通银行一季报显示,今年一季度,该行贷款增速略低于行业。当季末,该行客户贷款较上年末增长3.09%,商业银行贷款较上年末增4.47%。交通银行近几年贷款增速基本与行业一致。2020年末—2023年末,交通银行客户贷款同比增速分别为10.26%、12.17%、11.22%、9.08%,商业银行贷款同比增速分别为13.28%、12.24%、10.87%、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