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10 月 31 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刘翔峰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正观视评:
刘翔峰,医生界的败类、拿着手术刀的“恶魔”,夸大患者病情是基本操作,“无病按有病治疗”、虚构患者病征是常有的事,最骇人听闻的是“找不到癌细胞就切除胰腺”。根据法院的审理,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给 6 名不具备相关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致 5 人重伤、九级伤残,1 人轻伤。
这分明就是草菅人命!作为医生,刘翔峰的理想不是救死扶伤,而是他恐吓患者家属时说的那句话:“我就要把你们家全部的钱都掏空。”他的确是这么做的,除了想方设法榨取患者的钱,收受贿赂、吃回扣、非法侵占手术耗材等一样不少,真是唯利是图,良知全无。
刘翔峰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仅这一项就判了十年,加上其它罪名,总计十七年的有期徒刑,惩罚不可谓不重。但却有不少网友表示“判得太轻了”,这表明了公众对无德医生的深恶痛绝,对于草菅人命的医界败类,确实需要最严厉的惩罚才能以儆效尤。
但更重要的是,要从刘翔峰事件中反思滥用“医疗权力”的现象,堵住医院管理的漏洞,让刘翔峰之流没有生存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刘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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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王长善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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