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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首批315家可“立减500元”的门店上线

记者 方卓然

编辑 彭朋

上海将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10月16日,界面新闻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根据近日制订出台的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今起,上海将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上海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

今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作为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的支持事项之一。

8月底,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这是国家首次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前不久,上海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介绍说,上海首批315家可“立减500元”的门店上线,优惠可叠加享用。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车时要交付旧车,现场登记,当场立减。

同时,上海还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用户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据了解,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个人用户报废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应当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到销售门店交投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日期以由销售门店出具的《车辆签收确认单》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

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支付平台销售费用产生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消费者应先将旧车交投至销售门店,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

其次是销售门店核验资格,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

最后是新车上牌,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刘敏解释说,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整车回收拆解企业、电池回收处置企业、服务机构、个人用户等应当按照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门店和所属销售人员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附加费用。”

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置。对经查实发现销售企业、销售门店和个人用户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个人用户逾期未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失信信息将依法依规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整车回收拆解企业未在政策实施期间内完成废旧蓄电池交投的,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