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白衣男子故意损毁他人车牌的事件,引起了柳州市民的广泛关注。
30 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覃泽富向记者介绍,该案犯罪嫌疑人郎某某于 7 月 26 日凌晨,在鱼峰区冠亚 · 国际星城小区地下停车场,损毁了停车场内多辆小汽车的车牌,导致这些车牌严重变形。
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
随后,郎某某又走到鱼峰区高博达广场停车场入口处,在无任何缘由的情况下故意损毁了停车场入口处的闸门和车辆识别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
对此,警方接到辖区内群众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研判并迅速抓捕了犯罪嫌疑人郎某某。
面对警方的审讯,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声称酒后个人情绪失控,加上自身生活不如意,因此采取了如此极端的行为来发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都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柳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覃泽富提醒广大市民,如遇纠纷和矛盾,要理性对待,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切莫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为警方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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