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7 日,有网友发文称,83 岁高龄的老人因为辱骂法官长达 3 个小时,被罚款。并附上了一份打了马赛克、盖有红色公章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
这份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豫 0191 司惩 2 号,被罚款人,女,1941 年 8 月 15 日出生,住河南郑州市。法院查明:2024 年 7 月 22 日,被处罚人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辱骂法官长达三个小时,严重扰乱法庭工作秩序。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被处罚人罚款 10000 元,限在 2024 年 8 月 5 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决定书上盖有红色印章,显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书上,被处罚人姓名打了马赛克,残留部分显示,被处罚人名字三个字,最后一个是 " 枝 "。
8 月 7 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她查询到了 2024 年(2024)豫 0191 司惩 2 号案件,案件名称显示李某枝。" 只能看到案号和案件名称,具体内容看不了,也无法看到是否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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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 02:48:00回复
看到这位83岁的老人在法庭上持续三个小时对法官方言不逊,最终被处以万元罚金的事件后我深感遗憾,不论年龄大小都应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老年人更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典范而非反面教材;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不敬更是对社会公序的严重冲击和破坏。**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侮辱攻击他人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情况出现并予以严惩警示世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不容侵犯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025-01-11 02:51:05回复
2025-01-11 02:54: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