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嫁给已婚男子

女子为让男子离婚给原配120万?法院判决让人舒适!

竟然给原配转账天价 " 离婚费 "

这种听起来只能在影视作品里看到的场景

居然是真的?

福建石狮,一女子石某在产下一子以后,找到自己 " 男友 " 韩某的原配妻子杨某摊牌,称只要两人离婚她愿意给予经济补偿 200 万,还当场转给原配 120 万。

谁知道一年半过去," 男友 " 却没有离婚,石某一气之下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120 万。

法院审理认为,石某与杨某达成了 " 由石某支付杨某 120 万,则杨某离婚 " 的口头合同,并以杨某合同违约为由,请求判令杨某返还 120 万及逾期付款利息。石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不予支持。

经法院审理查明,石某支付的 120 万元是以破坏他人婚姻为目的,再加上 " 男友 " 韩某和原配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目前正处于离婚冷静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条件。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韩某婚外情期间向情人的净支付金额高达 600 多万元,且并未经过原配妻子同意,对于该部分财产原配可以上诉,向情人追回。

网友评论:剩下的共同财产也该追回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这不就是用夫妻共有财产出钱吗?

海马来自海里:这个男人给他情人转了 600 多万了,这 120 万很大概率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余也该原配追回。

去码头整点薯条:漂亮,剩下 480 万也应该追回。

海马来自海里:这 120 万也是原配老公给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为啥要还?

也有人表示,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今天有没有看参宝啊:大快人心,让你破坏别人家庭。

刘今天不姓刘:更好的处理 *** ,钱拿了但是就不离婚,让你人财两空。

不给我用这个:这个结局真的太舒适了,就应该这样,破坏了别人的家庭没得好,不过这事中的男的怎么没提,他也有很大问题吧。

来源 | 新闻晨报 刘一鸣 综合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