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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西安银行及多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界面新闻记者 | 曾令俊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西安银行以及时任董事长、行长等高管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国庆假期前一日晚间,西安银行(600928.SH)发布的《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指出,该行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主要内容为,经查,西安银行2020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科目下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已根据合规整改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西安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之一款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时任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负责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安银行、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西安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西安银行原董事长郭军已到龄退休,梁邦海已任董事长,并代为履行行长职责,黄长松仍为西安银行副行长。目前,梁邦海在西安银行身兼数职,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该行2020年—2023年年报发现,西安银行金融投资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三个项目,三个项目下均包含债券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等。

在2023年年报中,该行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下属的资产管理计划注释:2023年度,该行因合规整改要求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模式进行了调整。于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账面价值为31.33亿元。

西安银行表示,已经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了上述警示函中所述问题的整改,未来将更加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西安银行是一家以国外大型银行、国内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为主要战略投资者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24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36.22亿元,同比增长5.77%;实现利润总额12.99亿元,同比下降5.51%;实现归母净利润13.37亿元,增幅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