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4〕1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国资局,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持
(一)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就业。激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 *** 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 *** 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支持企业、 *** 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2024年起,每年本市募集不少于6000个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鼓励多渠道就业
(四)引导基层就业。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五)推动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拓展大学生创业板功能,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对接优质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展“创业北京”“京彩大创”“东升杯”等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发掘一批优秀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主体。
(六)支持灵活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毕业离校两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保障青年灵活就业合法权益。
三、提高服务效能
(七)提升就业能力素质。启动建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整合国家级就业指导师、头部企业HR、头部人力资源机构职业指导师等多方资源,将政策、服务、岗位、指导等人社服务送进校园。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鼓励企业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
(八)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归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加强数据比对,促进高效匹配,打包办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创业等系列政策。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赋予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推动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九)全年不间断开展 *** 活动。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讲形势送政策活动,全年不少于50所高校。组织开展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暑期服务月、就业服务季等系列 *** 活动,组织参加人社部百日千万、大中城市联合 *** 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广泛运用直播带岗、空中课堂、微课堂等新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
(十)开展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残联部门信息共享,将困难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等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对接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
(十一)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强化青年创业支持,开展创业“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实现统一入口、多事项办理。统筹就业与人才政策服务事项,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参保登记、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打包办”。各区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区可给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公寓等支持,为青年就业提供便利。
四、做好组织保障
(十二)保障就业权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强化现场 *** 会管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依法查处虚假 *** 、“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在 *** 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 *** 警示和投诉渠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校园 *** 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避免不合理 *** 信息。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政策宣传周”活动,推进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集中的重点企业、园区,发放政策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更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挖掘推出一批首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典型,开展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讲活动。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人社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促就业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保障,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