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董宇辉回应称,“与辉同行股权购买款项,是俞老师以上市公司规则支持我们的……”。

董宇辉回应俞敏洪“送公司”言论

7月25日,东方甄选公告称,董宇辉从东方甄选离职,并以7658.55万元收购与辉同行100%股权。俞敏洪称“公司是送给宇辉的”,董宇辉对此回应称,“与辉同行股权购买款项,是俞老师以上市公司规则支持我们的,另外过去半年,与辉同行的经营利润,也留作与辉同行的经营。”

俞敏洪在《致东方甄选股东朋友的一封 *** 》中提到,“为了向宇辉表示感谢,除了已经支付承诺的全部待遇,我已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根据公告显示,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与辉同行纯利为1.41414亿。

俞敏洪 *** 中还提到,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为了确保与辉同行业务的正常运营,东方甄选经董事会同意将研发好的信息系统无偿交付与辉同行使用。

随后,俞敏洪进一步解释称,“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