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2 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 *** 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先生;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先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与本决议有关的提问。
[ 新华社记者 ]
谢谢主持人,我是新华社记者。刚才许宏才主任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增加 6 万亿地方 *** 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情况,能否请蓝部长对政策考虑做一个详细说明。这个政策能多大程度上解决地方隐性债务问题?谢谢。
[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
我在这里祝记者们节日快乐。
谢谢你的提问。
安排 6 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 *** 存量隐性债务,是党中央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确保经济财政平稳运行,以及地方 *** 化债实际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 " 重头戏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这 6 万亿元债务限额,分三年安排,2024 — 2026 年每年 2 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为什么我在 10 月 12 日的发布会上,把这项政策比作是一场及时雨呢?
这些年,在各地各部门协同努力下,我国地方 *** 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少。2023 年末,经过逐个项目甄别、逐级审核上报,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 14.3 万亿元。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隐性债务化解的难度加大。
针对上述情况,从 2024 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 *** 专项债券中安排 8000 亿元,补充 *** 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 4 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 6 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 10 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 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 2 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 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 14.3 万亿元大幅降至 2.3 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 2.86 万亿元减为 4600 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我们估算了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
总的看,我们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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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52:4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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