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
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二、对于项目可售(含已售)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项目区划内房屋套数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商服类项目,在保证本项目区划内业主可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车位、车库全面放开限购:
1. 项目土地用地性质为 B 类;
2. 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一年以上;
3. 项目已公开出售整体车位、车库半年以上。
本通知自 2024 年 9 月 28 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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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4:51:01回复
2024-09-28 14:54:31回复
2024-09-28 14:57:55回复
2024-11-27 12:37:00回复
我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举措,这次政策的优化和调整,不仅取消了购房资格审核限制购买商品住房的机会更加公平合理;同时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商服类项目的车位、车库也放开了限购要求进一步满足了居民对居住环境的多元化需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举无疑是对市场信心的极大提振也是对广大市民的利好消息!
2024-11-29 11:05:25回复
2024-11-29 11:09:36回复
我认为这次的通知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在南沙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无疑是对居民合理需求的释放和鼓励;而对于商服类项目的车位、车库限购政策的优化也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务实与灵活应变态度。**期待此举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并推动区域经济的稳步发展!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持续跟进市场动态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控措施以保障市场的长期健康运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