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今天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我国铁路客运将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单位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据了解,过渡期内“纸电并行”,旅客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将有效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重要的是,旅客将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让旅客出行更便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表示,相较于原有发票开具方式,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具有“一站式”发票服务的特点,将极大方便旅客和单位。“单位用于对接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减少纸质发票管理的繁琐环节,能够提升整体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