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刘宜昕
11 月 28 日中午 12 时左右," 王浩文拐卖儿童 " 案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结束了二审庭审程序,法庭决定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不久," 雷公 " 雷武泽和其他被拐孩子家属走出法院大门,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雷武泽透露,王浩文在法庭上仍然只承认拐走了 3 名儿童,坚决否认涉及另外 8 名儿童的拐卖指控。在法庭上,王浩文还对一份字据上的 " 王维 "(其曾用名)字迹提出异议,否认该字迹为其亲笔书写。
雷武泽表示,他向王浩文提出了民事赔偿要求,包括寻亲交通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每项索赔金额为 1 元,总计 6 元。对于之前承认的 3 起案件,王浩文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他声称自己没钱,而对于他否认的 8 起案件则坚决拒绝赔偿。雷武泽对王浩文的态度表示极度失望。
对于接下来的安排,雷武泽和其他被拐儿童家长将等待二审的宣判结果。一旦二审宣判尘埃落定,他们计划进一步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雷武泽指出,除了他之前提到的 6 元赔偿要求外,被拐儿童桂豪的父亲也提出了 10 元的民事赔偿,这笔赔偿意在作为给桂豪爷爷的烧纸钱,以寄托哀思。同时,雷武泽呼吁其他被拐儿童的家庭能够团结起来,共同申请赔偿,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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